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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直属单位
来源: 作者: 2011-11-01 15:17:13

(一)嵊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似副科级全民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定编34名,领导职数13副。经费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受行政委托,统一管理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各项业务;核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和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标准(基数);审核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等待遇及资格;核准并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开展各项社会保险的调查、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社会保险业务工作。

(二)嵊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全民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定编7名,领导职数1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具体承担对用人单位及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劳动保障监察;受理、处理劳动者举报、投诉;组织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三)嵊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全民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定编14名,领导职数1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综合管理全市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及失业保险工作;实施促进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开展就业援助活动;订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发展规划和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订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政策,组织实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拟订促进全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外来劳动力流动就业的政策,开展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农民进城务工的管理办法;拟订全市就业服务事业规划和促进劳服企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境外人员入境就业管理工作;实施全市失业保险发展规划、核定失业保险个人参保基数、组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等有关待遇的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的稽核工作;拟订全市就业经费、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以及失业人员促进再就业经费的管理规则和使用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具体负责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考核工作;负责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四)嵊州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挂嵊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牌子)全民事业单位定编5名,领导职数1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人才资源的预测、调研,管理协调人才流动与开发工作;发展、规范全市人才市场(网上人才市场),综合管理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参与订人才引进政策;承办全市人才引进、人事代理、落户、人才政策咨询等具体服务工作;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改革,指导全市开展毕业生创业、就业的各项活动。

(五)嵊州市干部继续教育培训中心(挂嵊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牌子)全民事业单位定编7名,领导职数1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承办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承办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承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继续教育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会计、统计、卫生等部分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承办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各类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培养各类紧缺急需人才和复合型人才;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库维护;承担全市社会保障卡规划、申请和应用管理以及社保卡制作发放工作。

(六)嵊州市退休干部管理中心。全民事业单位。定编4名,领导职数1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由原“嵊州市退休干部管理站”更名。

主要职责:检查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两项待遇落实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银色人才工程;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有关活动。

(七)嵊州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挂嵊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牌子)全民事业单位。定编5名,领导职数1名。经费自收自支。由原“嵊州市就业训练中心”更名。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全市就业训练中心和职业培训机构工作;承担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组织实施及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全市就业再就业培训项目具体实施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工作;承办技师、高级技师的评审、推荐具体工作;实施劳动者职业分类、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