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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劳社〔2009〕42号 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2009-09-02 10:55:30

嵊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嵊州市财政局

嵊州市卫生局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嵊劳社〔200942

 


 

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作出的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居民实行健康体检的重要决策,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劳社医[2008]79号)精神,现就组织实施居民健康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

实施居民免费健康体检,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改善民生,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步骤;是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为民办实事,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增强制度吸引力的一项措施。实施居民健康体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切实把居民健康体检好事办好。

二、体检内容

(一)体检对象:参加2009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二)体检项目:

1.成年人体检项目为物理体检(内、外科),两大常规(血、尿)、血糖、血脂、肾功能、GPTAFP、眼科常规、B超(肝、胆、双肾)、心电图、胸透(价格标准80/人)。

2.未成年人体检项目为物理体检(内、外科)、三大常规(血、尿、粪)、乙肝三系、GPT、眼科常规(价格标准40/人)。如需增加体检项目,请个人单独付款。

(三)体检安排:参保城镇居民健康体检每两年安排一次,其中2009年安排在8201231,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 体检医疗单位:原则上为医疗保险定点的有条件的镇、街道以上医疗单位(具体医疗单位与联系方式附后)。

三、组织实施

(一)部门职责

1.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参保城镇居民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软件开发、宣传引导等工作。市社保局负责参保城镇居民健康体检的具体组织实施,与承办医疗单位健康体检的安排,以及异地安置参保人员的健康体检费用的结报等工作。

2.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参保城镇居民健康体检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市卫生局负责做好承办医疗单位的业务指导,以及协调各承办医疗单位为参保城镇居民健康体检提供良好的服务。各承办医疗单位要确定一名人员专职负责参保城镇居民健康体检组织协调工作,并做好相关体检后的费用结算和体检结果反馈参保城镇居民等工作。

4.市教体局负责做好在校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障人员的健康体检组织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确定一名人员专职负责本校(园)健康体检组织和与承办医疗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5.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社区具体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参保城镇居民健康体检的宣传资料张贴等宣传工作。

(二)实施办法

1.市劳动保障局信息中心在医保系统的医疗服务项目中增加“成年居民健康体检”项目(中心目录编码为fcnjm8888888)和“未成年人健康体检”项目(中心目录编号为fwcnr8888888,作为本次体检的套餐。有体检条件的各定点医疗单位在820前匹配好该项目,市社保局审核通过后可开展体检。

各定点医疗单位要认真核验体检人员身份,保证体检质量。同时,做好体检的相关工作,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参保城镇居民体检过程顺利、畅通。健康体检规定项目所需费用,由医疗单位于体检结束后向市社保局结算。体检项目与居民医疗保障门诊费用单列结算,单独上报医疗费用结算表。

2.参保城镇居民须凭《医疗保险手册》和《医疗保险卡》,在规定时间内,按就近就便原则,自行到符合条件的承办医疗单位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时,先到医疗单位门诊收费处刷卡(不需要医生开单),免费使用健康体检项目一次,并限本人使用。如果第二次使用,则作为自费处理。为有序开展体检工作,各乡镇(街道)与相关承办医疗单位联系协调,组织辖区内的参保城镇居民分期分批参加体检。参保城镇居民也应尽量到就近的承办医疗单位体检。

3.在校(园)参保学生(儿童)凭《嵊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手册》和《医疗保险卡》到所在学校(幼儿园)进行健康体检,具体由学校(幼儿园)与承办医疗机构确定体检日期。

4.居住在本市外的办理过异地安置手续的参保城镇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定点医疗单位自行进行体检,体检后凭体检原始发票到市社保局报销,体检费用为成年人80/人,未成年人40/人(规定额度内按实结报,超过部分个人自负)。

5.各承办医疗单位应建立参保城镇居民健康体检档案,将体检结果报告反馈给体检人员,同时将体检人员医疗费用结算表上报市社保局,经市社保局核准后结报体检经费。

附:参保城镇居民健康体检承办医疗单位

 

 

 

嵊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城镇居民  健康体检  通知

  抄报:绍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卫生局,

绍兴市教育局,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

嵊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9818印发

附:

参保居民健康体检承办医疗单位

 

市人民医院

张飞鹏

83016058

13587361528

市中医院

 

83033939

13506755286

市妇幼保健院

陈立文

83100797

13506758932

长乐人民医院

裘良斌

83786200

13587364604

崇仁人民医院

 

83988628

13967502336

甘霖人民医院

王立江

83061089

13094612958

三界镇中心卫生院

裘祖良

83087178

13362546888

黄泽镇中心卫生院

王建国

83506365

15968539606

剡湖街道中心卫生院

张立平

83330228

13967507567

三江街道中心卫生院

 

83361290

13857529139

石璜镇卫生院

张绍军

83699995

13758535277

谷来镇卫生院

彭仁祥

83901138

13758545702

金庭镇卫生院

凌仲祥

83517899

13705854219

康复护理医院

吴水富

83266078

13575560078

济德医院

张远山

15167546892

北漳镇卫生院

郑友军

83588313

13705850355

仙岩镇卫生院

求玉明

83150037

13606577396

浦口街道中心卫生院

 

83169586

13967519066

鹿山街道中心卫生院

 

83227998

13758533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