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
问
题
解
答
嵊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六月
目 录
1、新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手续如何办理?
2、参保单位增员减员分别如何办理?
3、参保单位增员减员时间是如何规范的?
4、参保单位5月份开始参保的人员的费用地税是什么时候开始缴费?
5、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十五年,该如何办理延缴手续?
6、如何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请手续?
7、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打印如何办理?
8、参保单位职工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9、“五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合征后,企业缴费的基数和比例如何确定,企业职工个人如何缴费?
10、关于企业职工应缴未缴如何申请补缴?
11、原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其缴费基数是否与以前一样,按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00%申报缴纳?
12、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70%计算缴费基数后,其缴费基数高于或低于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时,是否可退还高出部分保险费;如低于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时,如何处理?
13、原国有、集体企业的“双缴”职工,目前在私企或在原单位聘用继续工作,其本人是否应继续缴费?
14、今年已超过50周岁的男职工和已超过40周岁的女职工,是否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其退休待遇如何计算?
15、企业男职工年龄在45周岁以上,不到50周岁,女职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上,不到40周岁,怎样缴费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6、养老保险申请中断接续缴费人员如何办理?
17、参保人员转移问题如何办理?
18、个人自由职业者首次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如何办理手续?
19、个人自由职业者缴费中断后续缴手续如何办理?
20、已经以自谋职业参加养老保险者,如何再申请医疗保险?
21、已经参加医疗保险者,如何办理停缴手续?
22、档案挂靠人员办理正常退休手续如何办理?
24、按自由职业缴费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未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导致多扣社保费用的怎么处理?
25、享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法定年龄?我市农婚知青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26、为什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有所下降?
27、是否可以同时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28、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转为职工养老保险后,个人帐户如何折算?
29、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退保需要携带哪些证件?
30、如何办理职工失业保险手册?
31、 我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为多少?
32、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如何计算?
33、哪些情况下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4、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限内死亡的,享受何待遇?
35、再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如何计算?
3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每月缴纳多少?
37、如何办理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手续?
38、办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须携带哪些资料?
39、2008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预发金为多少?
40、“新人”基本养老金如何计发?
41、“中人”基本养老金如何计发?
4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有何规定?
43、农村户籍人员以自谋职业者参保缴费有何要求?
44、军队退役人员参保缴费后,其军龄可否视作缴费年限?
45、企业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对本人出生时间如何认定?
46、如何办理因病提前退休(职)手续?
47、办理因病提前退休应符合什么条件?
48、如何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
49、企业如何成为网上注册用户?
50、企业如何进行网上申报?
51、如何在网上申报缴费基数业务?
52、 办理职工医保手册、医保卡须带哪些资料?
53、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5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的办理时间有何规定?
5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后从何时开始享受待遇?
56、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哪些医疗待遇?
57、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待遇如何?
58、我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有哪些?起付标准多少?
59、我市医疗保险特约医院有哪些?起付标准多少?
60、参加医保人员如何办理转院手续?
61、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为什么不是在参保缴费后马上划入?
62、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为什么有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划入?
63、异地就医报销所需什么材料?
64、工伤认定后,办理待遇核算须携带什么?
65、办理生育保险待遇须携带什么材料?
66、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67、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应该在什么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68、参保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69、请问2005年考的初级计算机操作员,什么时候可升中级工?
70、年轻的技术工人,有没有统过另外的形式直接升级可能?
71、劳动合同如何签定?
72、劳动合同备案如何办理?
73、如何办理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人事档案代理?
74、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75、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最多可以享受几年?
76、社会保险补贴具体补贴什么?
77、如果我的申请通过了,那么社会保险补贴什么时候到劳动保障局拿,每月给我们还是一次性给付?
78、社会保险补贴申请什么时候可以办?
79、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其它条件我都符合了,但是《再就业优惠证》掉了,怎么办?
80、哪些人可以办《再就业优惠证》?
81、办理《再就业优惠证》需要什么手续?
82、我们单位初次想来招聘职工,需要什么手续?
83、我是外地的企业,想在你们这里招工,需要什么手续?
84、哪些人可以办《待业证》,办理《待业证》需要什么手续?
85、我原来是做剑杆织机的,现到另一家领带织造公司做电脑档车工,进单位后,企业说我不是熟练工,每月在工资里要扣我100元的培训费,现已扣了三个月,要扣五个月才扣完。企业的这种做法是非合法?
86、我是2006年7月1日进企业工作的,签订了二年的劳动合同,今年6月30日合同到期,想问一下我劳动合同期满后如企业不再与我续订合同,企业是否要支付我经济补偿金?
87、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
88、劳动争议的受理、不予受理?
89、对不按时出庭的处理?
90、对授权不明的处理?
91、领取农村养老保险金人员如何进行资格确认?
92、信访人应采用什么形式进行信访?
93、多人信访应遵守哪些规定?
94、信访人提供的信访材料应遵守哪些原则?
95、信访人有哪些权利?
96、告知信访人受理与不受理的时间是几天?怎样告知?
97、对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怎样处理?
98、信访事项应在几日作出答复?
99、信访人对处理不服,在几日内可请求复查?
100、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在几日内可请求复核?
101、哪些人属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
10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多少?
103、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需要哪些手续?
104、什么时候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如何缴费?
105、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待遇如何计算?
106、缴费到60周岁,仍不足15年缴费年限,该怎么办?
107、已年满60周岁的人员如何参保缴费?待遇如何?
108、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其他保险制度如何衔接?
109、哪些对象可以申领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补贴?
110、哪些人员不列入领取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补贴对象?
111、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补贴标准是多少?何时开始享受?
112、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补贴如何申请?
113、城乡居民老年生活补贴具体受理流程如何?
114、城乡居民老年生活补贴的发放形式如何?
115、城乡居民老年生活补贴享受人员户籍发生变更怎么办?
116、什么情况下停止享受老年居民生活补贴待遇?
117、怎样对待遇享受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118、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缴费档次和待遇标准如何调整?
119、哪些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其缴纳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费用可折算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折算后有何好处?
120、一人能否同时参加、享受两种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障)?
嵊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问题解答120题
1、新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手续如何办理?
答:单位作新参保登记时需填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11号表)一式二份到社保业务受理科办理,办理时应随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地税《税务登记证》、《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填写《嵊州市企业社会保险(五险)增加参保人员登记表》(5号表)一式一份或《嵊州市企业单独工伤保险人员增加、减少表》(7号表);首次参保人员一寸近照(彩色)一张。
2、参保单位增员减员分别如何办理?
答:企业增员时根据要求填写《嵊州市企业社会保险(五险)增加参保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若有首次参保人员,办理时随带一寸彩色近照1张到社保业务受理科办理;企业减员需根据要求填写《嵊州市企业社会保险(五险)减少参保人员登记表》(6号表)一式一份到社保业务受理科办理,办理时随带《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
事业单位增减员根据要求填写《嵊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医疗参保人员增减登记表》(22号表)一式一份到社保业务受理科办理。
3、参保单位增员减员时间是如何规范的?
答:按嵊政(2007)98号文规定:单位增员减员的时间界限为每月20日。例如:3月21日至4月20日之间增加的人员其实际开始参保月份为5月份,减少的人员实际缴费截止月份为4月份。(如要求增加当月开始缴费,则应在增加人员表格备注处注明补缴月份。)
4、参保单位5月份开始参保的人员的费用地税是什么时候开始缴费?
答:6月10日前申报即可。
5、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十五年,该如何办理延缴手续?
答:2007年7月1日之前参保人员遇到该类情况的,填写《嵊州市企业参保职工延缴基本养老保险审批表》(8号表)一式三份。对于2007年7月1日之后新参保人员按照目前延缴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的政策,男最迟办理延缴到65周岁,女最迟办理延缴到55周岁。
6、如何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请手续?
答:缴费基数1年1定(当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年度),每年上半年(4-6月份)由各企业随带U盘到社保业务受理科拷贝人员信息,按软件格式填写更新后到社保业务受理科办理。经审核后,对符合申报对象的参保人员,按文件规定生成月缴费工资基数。
“五费合征”缴费概况表
(2008年7月~2009年6月)
|
|
单 位 缴 纳(最低标准) |
个人缴纳
(最低标准) |
合 计
(元) |
|
基数 |
比例 |
应缴 |
基数 |
比例 |
应缴 |
|
养老 |
1230~6150 |
14% |
172.20 |
1230~6150 |
8% |
98.40 |
270.60 |
|
失业 |
1230~6150 |
2% |
24.60 |
1230~6150 |
1% |
12.30 |
36.90 |
|
生育 |
1230~6150 |
0.5% |
6.15 |
/ |
6.15 |
|
医疗 |
1928~5784 |
5% |
96.40 |
5元/月·人 |
101.40 |
|
工伤 |
1230~6150
(工资总额) |
1%(0.5~2%) |
12.30 |
/ |
12.30 |
|
小计 |
311.65 |
115.70 |
427.35 |
注:1、“五费合征”后原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一项险种。即单位中原参加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同时合征五险。
2、此表中单位缴纳部分为最低缴费标准,按文件规定,单位缴费基数按不低于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70%计算,如70%的缴费基数低于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之和的,按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之和计算;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00%计算。
3、失业保险农村户口的参保职工个人不缴费。
4、对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同志是可参保可延缴的,但按目前延缴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的政策,男到60周岁、女到50周岁,最迟到男65周岁,女到55周岁时,因不满15周年的缴费年限,不能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只能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故需核查年龄并告诉本人今后享受的待遇等政策。
自谋职业缴费概况表
按嵊劳社[2008]97号文规定,2008年7月~2009年6月社保费缴费标准如下:
单位:元/月
|
险种 |
基数 |
比例 |
最低缴费额 |
档案费 |
合计 |
|
养老 |
1349~5784 |
20% |
269.80 |
5元 |
274.80 |
|
医疗 |
1928~5784 |
5% |
96.40 |
5元 |
106.40 |
|
大病救助 |
5 |
|
|
|
|
371.20 |
10 |
381.20 |
注:自谋职业参保人员如身份证号码在社保机构修改后,请及时到邮政开户储蓄所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有可能造成医保中断情况。
7、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打印如何办理?
答:(1)查询:请随带本人身份证或养老保险手册。
(2)打印:自由职业者随带本人身份证或养老保险手册到邮政大楼打印缴费发票;单位个人帐户在每年7-8月份由单位相关负责人统一来三楼12号窗口打印。
8、参保单位职工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答:为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经办人员须带齐以下证件:
(1)经单位盖章的填写完整基本资料《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19号表)一式四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印章。
(3)经社保业务受理科审核盖章的《养老保险手册》。
(4)办理退休人员的一寸彩照4张。
(5)发养老金的存折帐号:工行、建行、中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均可。
(6)职工档案。
9、“五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合征后,企业缴费的基数和比例如何确定,企业职工个人如何缴费?
答:(1)企业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按照企业当月发生工资总额的70%作为缴费基数,但不能低于企业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之和。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高于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低于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医疗保险的“缴费工资”高于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低于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14%、医疗5%、失业2%、生育0.5%。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当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00%最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0.5%—2%,分行业确定。
(2)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企业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低于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1%(限于城镇户籍、农村户籍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个人只缴纳重大疾病救助金5元/月·人、工伤与生育保险职工个人不缴费。
10、关于企业职工应缴未缴如何申请补缴?
答:(1)办理依据和程序: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险制度的通知》精神,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参保人员当年应缴未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经社保机构核准,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允许在次年4月30日前一次性补缴。例如,2007年度已在用人单位工作,由于企业原因未及时办理参保手续的,在2008年4月30日前,可由单位提出申请(随带劳动合同、考勤卡、工资发放单备核查),经社保机构核准,按规定标准办理参保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手续。
(2)具体推算:2007年度已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男性凡在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在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按上述政策申报补缴并按规定最多延缴5年后,缴费年限可满15年,符合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
11、原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其缴费基数是否与以前一样,按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00%申报缴纳?
答:从2008年1月1日起,与其他类型企业一样,缴费基数按不低于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70%申报缴纳。
12、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70%计算缴费基数后,其缴费基数高于或低于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时,是否可退还高出部分保险费;如低于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时,如何处理?
答:自2002年10月《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修改后,单位缴费与个人参保缴费相分离,单位缴费部分作为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部纳入统筹基金,个人部分按照个人参保进行扣缴。因此,高出部分社会保险费不能退,其费全部是社会保险统筹基金。为确保基金安全,我市规定了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职工参保缴费基数之和,因此低于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时,应以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计算申报。
13、原国有、集体企业的“双缴”职工,目前在私企或在原单位聘用继续工作,其本人是否应继续缴费?
答:单位缴费部分应按工资总额申报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可以不缴。
14、今年已超过50周岁的男职工和已超过40周岁的女职工,是否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其退休待遇如何计算?
答:可以(应该)参加养老保险,但这类职工通过延缴5年后也不能缴费满15年,其退休待遇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一次性计发。计发标准按其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并支付其个人账户中的全部储存额(即个人每月由单位代扣代缴的8%部分加规定计算的利息)。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推算建议,根据上述规定政策,这部分同志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参保缴费,是应该也是合算的,而按自由职业形式参保缴费,因养老保险费全额自缴,理论上讲是不合算的。
15、企业男职工年龄在45周岁以上,不到50周岁,女职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上,不到40周岁,怎样缴费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答:这类职工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时,缴费不满15年,但根据省劳动厅规定,可以继续缴费(延缴),经延缴满 |